租房子要注意,萬華一名黃小姐看房付訂金後,房東就神隱。本來簽約日都約好,還找搬家公司準備,房東卻反悔說家人生病房子不租,最後為了退訂吵起來,明明法令規定訂金一付,租賃就有民法自動保障,違約者要付2倍賠償,房東不接受反控對方獅子大開口。

記者林旼叡:「很多民眾不知道,其實租屋靠口頭約定就有法律保障,尤其訂金交出去之後,民法就會保障你,對方違約就能拿2倍訂金。」

以為有家能住請搬家公司準備家當,現在倒賠好幾千,更擔心房東是惡意誆騙,他們發現房東又在租屋網請房仲重新刊登。

房東電話:「您撥的電話無人接聽。」

實際致電房東不願回應第二通沒接,律師提醒看屋若滿意,最好當下簽約談好,否則訂金被吃掉,民事爭議也只能慢慢上調解庭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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